選址要求
1、危險化學品中間儲存設施的火災危險性分類依據GB50016-2014(2018年版)“3.1”的規定確定。
2、廠房內設置的甲,乙類危險化學品中間倉庫,應靠外牆布置,不應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不直與辦公室、休息室等場所貼鄰。
3、危險化學品室內儲存櫃的放置場所應運離辦公室、休息室、會議室等人員密集場所,遠離明火。熱源及散發火花的場所,周邊不應放置雜物。
4、危險化學品室外儲存櫃在選址,選型、安裝、使用過程中,需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和儲存要求,綜合考慮防震,防進、防澇,防雷,防撞、抗風載,雪載等因素。
5、危險化學品室外儲存櫃與周邊建構築物的防火間距應符合GB50016-2014(2018 年版)“3.4.1

險化學品室外儲存櫃或櫃組占地麵積之和不應超過60日。
結構與布局
1、廠房內設置的甲 乙、丙類危險化學品中間倉庫應采用防火牆和耐火極限不低於150h的不燃性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宜盡量避開廠房的梁,柱等主要承重構件布置。
2、廠房內設置的丁,戊類危險化學品中間倉庫應采用附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防火隔牆和1.00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
3、危險化學品中間倉庫的門應向外開啟,宜設置直通室外的出口。
4、危險化學品中同合庫防火門應符合GB50016-2014(2018年版)的要求,
5、中間倉庫的耐火等級和麵積應符合GB50016-2014(2018 年版)“33.2、3.33”的(de)要(yao)求(qiu),在(zai)廣(guang)房(fang)內(nei)設(she)置(zhi)中(zhong)間(jian)倉(cang)庫(ku)時(shi),生(sheng)產(chan)車(che)間(jian)和(he)中(zhong)間(jian)倉(cang)庫(ku)的(de)耐(nai)火(huo)等(deng)級(ji)應(ying)當(dang)一(yi)致(zhi),且(qie)該(gai)耐(nai)火(huo)等(deng)級(ji)要(yao)按(an)倉(cang)庫(ku)和(he)廠(chang)房(fang)兩(liang)者(zhe)中(zhong)要(yao)求(qiu)較(jiao)高(gao)者(zhe)確(que)定(ding)。對(dui)於(yu)丙(bing)、丁、戊類物品中間倉庫,火險危險性較大的物品庫房要盡量設置在建築的上部。
上一信息: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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