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固廢、危廢非法處置行為
1、收集和貯存不規範
常見的違法行為有:
(1)車間臨時收集危險廢物的設施未張貼危險廢物識別標誌。
(2)車間臨時收集的固廢移送至固廢廢物倉庫時未建立移交入庫合賬或合賬記錄不完善。
(3)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或危險廢物露天堆放。
(4)危險廢物貯存場所未設施危險廢物識別標誌,包裝容器上未張貼標簽。
(5)將一般固廢和危險廢物混合儲存,未做到分類儲存。
(6)危險廢物儲存超過一年未申報。
(7)貯存危險廢物的場所未設置導流槽和收集井。
(8)儲存一般固廢和危險廢物的場所存在一般固廢和危險廢物的流失情況。
(9)有惡臭產生的固廢堆放場所未設置廢氣收集和處理設施。
2、處置、利用不規範

常見的違法行為有:
(1)將危險廢物混入一般工業固廢或生活垃圾中進行處置。
(2)將一般工業固廢賣給外省單位進行處置,未申報。
(3)未申報,未獲得審批,將危險廢物轉移至外省單位進行處理和利用。
(4)將危險廢物交給無危險廢物持證單位進行處置。
(5)未向區環保局申報一般工業固廢和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有關資料。
(6)轉移危險廢物未按規定填寫聯單,或聯單未保存5年。
示例
貯存場所地麵須硬化處理,並塗至少2mm密度高的環氧樹脂,以防止滲漏和腐蝕。存放液體性危險廢物的貯存場所須設計收集溝及收集井,以收集滲濾液,防止外溢流失現象。
化學性質不相容的危廢一律分隔堆放,其間隔應為完整的不滲透牆體,並在各區域醒目位置設該類危廢的標誌牌。
貯(zhu)存(cun)場(chang)所(suo)不(bu)得(de)連(lian)接(jie)市(shi)政(zheng)雨(yu)水(shui)管(guan)或(huo)汙(wu)水(shui)管(guan),危(wei)險(xian)廢(fei)物(wu)貯(zhu)存(cun)設(she)施(shi)內(nei)清(qing)理(li)出(chu)來(lai)的(de)泄(xie)漏(lou)物(wu),一(yi)律(lv)按(an)危(wei)險(xian)廢(fei)物(wu)處(chu)理(li),衝(chong)洗(xi)廢(fei)水(shui)必(bi)須(xu)納(na)入(ru)企(qi)業(ye)廢(fei)水(shui)處(chu)理(li)設(she)施(shi)經(jing)處(chu)理(li)達(da)標(biao)後(hou)方(fang)可(ke)排(pai)放(fang)。
貯存危險廢物不得超過一年,超過一年報環保部門審批。危險廢物貯存台賬並如實記錄危險廢物貯存情況。
上一信息:沒有了
下一信息:關於實驗室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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